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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 女士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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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2-623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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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99581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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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符合创新人才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
企业符合创新人才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1)金融机构总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需提交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国家或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获我市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和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需提交有关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4)现代服务业企业需提交企业从事现代服务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经营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5)其他符合企业申报条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最早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机构,自2008年初成功辅导申报江苏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来,迄今为止已帮助1000多家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申报,服务客户包括:无锡索尼、昆山福伊特造纸、太仓中集集装箱、昆山真彩文具、昆山丰田工业、常熟理文化工、无锡美尚园林绿化、中国铁建、盐城春竹香料、苏州东山精密、苏州木易船舶、江苏玉龙钢管、住友电工、昆山乔治费歇尔、苏州亚太金属等。并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与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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