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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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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则
*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
(三)商业秘密。公司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最早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机构,自2008年初成功辅导申报江苏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来,迄今为止已帮助1000多家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专利转让、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申报,服务客户包括:无锡索尼、昆山福伊特造纸、太仓中集集装箱、昆山真彩文具、昆山丰田工业、常熟理文化工、无锡美尚园林绿化、中国铁建、盐城春竹香料、苏州东山精密、苏州木易船舶、江苏玉龙钢管、住友电工、昆山乔治费歇尔、苏州亚太金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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